薯条跟奶茶(第2/3 页)
接批发了一麻袋土豆。
她用自行车驮回家的时候,郑国强都惊呆了,忍不住喊出声:“你真是发癫哦,你买这么多土豆。你是打算拿土豆当饭吃吗?”
陈凤霞气喘吁吁,根本顾不上理会丈夫语气中的不善,就招呼女儿帮忙:“明明,帮妈妈扶着车子。”
郑明明同样惊讶:“妈,我们今天要炸这么多薯条?”
这个能炸出薯条吗?她吃过无数次炒土豆丝,完全不觉得这跟肯德基里头的炸薯条有什么关系啊。
陈凤霞摇头:“今天先试试,剩下的以后炸,妈妈明天给你做土豆泥。”
她会买这么多土豆一是贪便宜,商贩就剩下最后一袋了,打折处理,价钱只有平常的一半。二是她想到了另一条挣钱的门路,还是卖吃的,但不是卖给大人,而是小孩。
暑假里的学生除了在家疯玩的,还有另一种选择,继续学习。
至于是去补习班学文化课知识还是上少年宫学唱歌跳舞画画这些特长班,那就要看家长的选择了。
陈凤霞估计现在暑假送孩子去学习的一般都是双职工家庭。与其说是指望小孩学到多少东西,比如讲他们希望有个地方能看住小孩,省得孩子在外头到处瞎跑容易碰上危险。
那这些小孩中午回家吃饭的应该不多,大部分人都是在外头解决。
陈凤霞感觉这就是商机,她要做小孩子喜欢吃的东西。什么薯条、奶茶、寿司、汉堡包、三明治这些,肯定能卖得好。
她斗志昂扬,即便丈夫投过来的目光一言难尽,都不妨碍她欢天喜地地炸薯条冲奶茶。
女儿要比丈夫强上一百倍。起码不管她做什么,都会无条件支持。
郑明明对于妈妈炸的薯条就相当捧场。金灿灿香喷喷的炸薯条摆在盘子里,闻着就叫人口水直流。
作为吃过肯德基的小姑娘,她郑重其事地宣布:“妈妈做的跟店里卖的一模一样!外稣内软,好吃极了。”
嗯,她对自己的形容词非常满意。如果不是因为暑假作业老师没要求他们每天写一篇日记,她肯定会把这个词用在日记里头的。
陈凤霞乐开了花,立刻将薯条也装上了三轮车。
她抬头看了眼时间,招呼丈夫:“我去活动中心了,晚上你把这些卖出去。记好了,薯条就差不多二十根,奶茶也一勺。不许多给,物以稀为贵。不然人家觉得你的东西三文不值两文,后面就不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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